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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起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通知
时间:2009-8-3 8:23:00,点击:0

亳卫医〔2009〕154号


关于2011年起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日前,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军区后勤部、武警安徽省总队后勤部联合转发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的通知(卫妇秘〔2009〕412号),要求2011年实现全省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目标。为确保此项工作在我市顺利推进,特制定《关于2011年起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实施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亳州市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框架公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亳州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2011年起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实施意见
 
  烟草危害是人类健康的最大威胁。为带头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卫生部制定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根据此文件精神及省卫生厅要求,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2009年启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建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卫妇秘〔2008〕193号),加强硬、软件建设,积极推进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进程。
  (二)2010年,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单位建成无烟单位,2011年实现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不断总结经验,建立控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二、组织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市创建活动工作小组,负责全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评估。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实施、技术培训、复核材料和数据收集上报等工作。
  各县(区)卫生局成立县(区)创建活动工作小组,负责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申报材料上报市创建活动工作小组。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落实职能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创建工作,制订创建计划,建立组织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健康教育,改善医院环境,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世界卫生组织已将烟草依赖作为一种慢性病列入国际疾病分类。《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缔约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众接触烟草烟雾。卫生系统既是健康的维护者,也是健康的倡导者,必须带头做好控烟履约工作。为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了以齐建华局长为组长的亳州市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见附件),同时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亳州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也要成立相应的控烟工作领导组织,健全工作网络,抓紧启动本地、本单位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创建工作,确保全市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健全制度,强化措施
  各县区卫生局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全面禁烟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制定辖区和本单位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明确专人,分解任务,进一步健全规章及考评奖惩制度,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为吸烟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将全面禁烟列入部门和单位文明创建、评先创优及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系统内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等指标纳入《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和其它各项管理规定之中;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将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开展无烟环境监测,进行控烟健康教育,营造无烟、清洁、健康的服务环境;全面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努力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目标。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既要面向职工,也要面向社会。医疗卫生系统职工是创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的主体,要通过宣传使他们熟悉《公约》、《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及相关制度等内容,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创建动力;同时结合《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普及等工作,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普及烟草流行给健康带来的严重危害、《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知识以及戒烟的方法和技巧,动员并正确引导广大媒体,大力宣传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实行全面禁烟的重要意义,通过大众媒体的传播活动,带动其他行业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并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四)加强督导,确保目标实现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制定本地控烟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控烟工作各项措施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必要的奖惩。市卫生局将适时开展全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评估工作。2009年8月底前,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贯彻实施意见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要上报市卫生局。联系人:朱晓萍。电话(传真):5121791。


附件1:

亳州市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框架公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齐建华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吴旭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杜运志  市卫生局副局长
    龚艳玲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杨铭章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红会办主任
    张东洋  市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
        赵少刚  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邓干贤  市卫生局防病应急科科长
        朱晓萍  市卫生局爱卫办主任
        孙法民  市卫生局计财科科长
        孔小慧  市卫生局人事科科长
        唐成齐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雷卫星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杨铭章、副主任朱晓萍。

   
附件2:
 
亳州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杜运志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铭章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红会办主任
        张东洋  市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
        朱晓萍  市卫生局爱卫办主任
       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雷卫星,副主任程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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