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卫生镇、卫生村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爱卫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卫生镇村创建工作计划(2008-2012年)》,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安徽省爱国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皖爱卫〔2009〕14号)和《亳州市创建卫生镇村工作实施方案》(亳爱卫〔2008〕1号)的安排,市爱卫会决定,对各县区开展市级卫生镇、卫生村创建考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1.各县区2008年确定创建的镇村;2. 爱国卫生工作较突出、创建有一定成效的其他镇村。
二、考评程序
(一)自查申报。申报单位对照《亳州市卫生镇标准》、《亳州市卫生村标准》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经单位审查同意后向所在县(区)爱卫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填报材料。创建单位填写亳州市卫生镇、卫生村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书面申报材料(见附件2)一式二份,另附电子版一份。
(三)初审推荐。县(区)爱卫办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报同级爱卫会同意,然后推荐上报至市爱卫会考评。
(四)考评验收。每年9月份起市爱卫办组织市级考评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市级卫生镇、卫生村报市爱卫会审核。
(五)命名表彰。市爱卫会对研究确定的市级卫生镇、卫生村给予命名表彰,对领导重视、创卫成效显著的卫生镇村择优推荐省级卫生镇、卫生村评选。
三、考评时间
2009年12月-2010年5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卫生村镇创建是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基础,是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控制各类传染病发生,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要把创建卫生镇、卫生村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加大卫生创建宣传力度,落实卫生创建工作任务,抓紧开展卫生镇村创建申报和验收工作。
(二)积极申报、确保时效。各创建镇村应结合集镇文明创建,同步开展卫生镇村创建工作,已取得集镇文明创建成效的镇村,做好示范带动,对照亳州市卫生镇村考核标准,认真开展自查,积极申报验收。2008年确定创建的谯城区古井镇年内务必完成、蒙城县和利辛县城关镇明年3月份前、涡阳县西阳镇明年5月份前要完成创建市级卫生镇村任务。各县区明年计划创建的镇村名单请明年3月份之前上报至市爱卫会办公室。
(三)严格程序,规范考评。各申报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各县区爱卫会要对报送的材料严格审查、初审验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